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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童吞异物抢救不及时死亡 家长状告医院
时间:2012-09-04  来源:  作者:佚名

北京德福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网  姜德福  律师 13552612288

标签:维权案例 医疗过失 医疗纠纷 医师维权 寻医问药

案例回放

2006120日晚,童童不慎将一玩具部件吞入口中,出现了呼吸不畅的异常情况,他们立即拨打了120.“1201019分,后来打了好多次,救护车一直都没到。无奈,赵建奇请邻居驾车送童童去医院,在路上遇到了前来接诊的救护车。

童童被转到急救车上,接诊医生只是让孩子吸氧。赵建奇说,孩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严重窒息,虽然异物后来被医院的医生取了出来,但童童也因窒息太久死亡。为此,童童的父母认为,正是当日急救车迟到,以及接诊医生的处理错误,从而直接导致了儿子的死亡。

因此,家属将派车接诊的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处理孩子异物的中牟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

法院判决

中牟县法院判决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赔偿二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的30%,即34043.58元。

法院说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原告是童童的监护人,当孩子在玩玩具时,两原告未尽到监护职责,致使其将玩具部件吞入口中,导致不幸的发生。两原告对孩子的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接诊医生,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对此,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中牟县人民医院在对孩子的抢救中,措施得当,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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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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