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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婴出生后缺失左臂 母亲状告医院侵犯其选择生育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0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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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婴出生后缺失左臂 母亲状告医院侵犯其选择生育权
2008-04-02 16:35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


  自2005年11月起,张女士一直在北京某医院定期进行孕早期、孕中期的保健检查及产前诊断,前后做了七、八次诊断,每次诊断医生均告诉其一切正常,2006年7月6日张女士接受该医院最后一次产检,医生经超声波诊断后,出具诊断报告依然显示胎儿一切正常。同年7月7日,张女士在该医院剖宫产下一个男婴,该男婴出生后缺失左臂,后经残联查体鉴定为肢体残疾中度二级。现张女士认为,其定期进行产前诊断,目的就是为了查看胎儿发育和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但该医院并未查出该现象,给张女士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该医院进行产前彩超诊断后出具的诊断结果与胎儿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先天左臂缺失的后果之间完全不一致。张女士以该医院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及选择生育权为由,特诉至法院,请求该医院承担各项赔偿责任。


  本案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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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北京唯一一家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992年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 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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