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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高速公路耒宜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7人死亡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08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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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2月19日电(记者 禹志明)19日上午10时,京珠高速耒宜段在因重大交通事故中断交通近15个小时后恢复正常。2月18日晚,该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核实,事故造成17人死亡,25人受伤。 
    18日19时17分左右,在京珠高速耒宜段472公里处,由南往北一辆客车(车牌号为湘H91199)与一辆苯槽车(车牌号为豫R16273)在行车道发生追尾,引起爆炸起火,并引燃行驶在超车道的一辆大货车(车牌号为豫K33701)。苯槽车罐体破裂后液苯顺着下坡往北流淌,形成流淌火灾,同时引燃前方约20米处因故障停靠在路中的另一辆大客车。 

    郴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19时17分20秒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55名官兵、8台消防作战车辆火速赶赴现场。 
    消防官兵19时41分赶到现场时,当时追尾的大客车和超车道上的大货车燃烧正处于猛烈阶段,大火灼烧苯槽车的罐体。罐体装载有液苯29.75吨,采用物理方法分隔成前后两个罐体,后罐因追尾撞击损坏,液苯泄漏、猛烈燃烧,如不及时扑救,前罐将因受热产生剧烈爆炸,并将危及停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人员的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消防官兵的全力扑救,至20时30分,从现场疏散引导出25名伤员及被困乘客。21时57分,长20米、宽约3米的流淌火得到控制,22时17分,大火被扑灭,消防指挥官继续部署一支水枪对槽车实施不间断冷却。 
    经过近10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消防官兵共清理出遇难者遗体17具。19日上午9时,由北往南交通恢复畅通。随后,苯槽车车头与罐体分离,两台吊车将罐体吊装到另一台平板车上,由消防车护送运走。10时,交通恢复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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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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