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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隆胸案惊现“黑收条”
时间:2008-04-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08-04-04 09:24:34

标签:杂谈
 

健康时报接到案件知情人爆料:

三亚隆胸案惊现“黑收条”

健康时报记者  赵安平

    事件回放:2004年11月3日,李美(化名)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做了隆胸手术。术后不久发生右乳包膜挛缩,又先后做了3次修补手术,第3次时,“游医”孙政广未经患者同意,把患者右乳隆胸材料换成了国家药监局规定只有在三甲医院才能谨慎使用的液体隆胸材料“奥美定”,以至于伤口一直无法愈合。事发后,非法行医的孙政广逃逸,三亚市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的处理态度始终模糊,迁延不办。《健康时报》从2005年6月9日第272期开始,先后6期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报道,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三亚隆胸事件”经卫生部部长批示,被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挂牌督办大案,为此事,三亚市卫生局局长、三亚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等6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始终拒不承认错误,坚称受害者李美与非法行医者孙政广私下串通,恶意敲诈医院。2007年9月,法院判决三亚市妇幼保健院败诉。

 

   

  “这两张就是今年3月中旬,健康时报收到知情人举报的“黑收条”复印件。因涉及案情,收条中收款人名字暂隐去.”

     震惊全国的三亚隆胸案,在法院终审判决三亚妇幼保健院违法出租科室,对受害人李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孙政广已经归案后,健康时报又接到一个惊人的爆料――非法行医者孙政广,在案发后不是自己跑掉的,是交了5万元保证金后,被放跑的!
今年3月中旬,健康时报收到两张“黑收条”复印件。
     一张“黑收条”上面写的是:“今日已收到孙政广保证金伍万元(50000)今日起尽可能维护孙政广不付(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另计。陈某某(签名)”陈某某的签名与收条的内容不是一个字体。
    另一张“黑收条”上面写的是:“关于医疗纠纷,孙政广应付保证金伍万元正(50000.00),现收到叁万(30000.00),余贰万元(20000.00)于今天下午3∶00付清,否则不能离开。(签字)陈某某。”这张收条上有3个时间,一个是写错的,把5月的5写成6,又划改成5,后面是陈某某的签名“陈某某改”,然后是改正后的时间日期,精确到了分钟:“2005.5.30 10∶30”。这张“收条”的左下方还有一句话:“已收到余额贰万元(20000)。陈某某(签名)”。时间是:“05.5.30 12∶40分”。
    这两张“黑收条”上面有“孙政广”、“医疗纠纷”、“2005年5月30日”这几个关键词语。
    2005年5月30日,围绕“孙政广”、“医疗纠纷”,发生了什么事呢?
    这一天,震惊全国的三亚隆胸案已经案发两天。 

  
             非法行医者逃跑谁之过?


    三亚隆胸事件起于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与一个名叫曾浩的人签订的一份非法出租科室成立整形美容科的协议。2004年11月,在三亚的外省人李美从三亚电视台的广告中看到三亚妇幼保健院整形美容科的广告,去做隆胸。没有行医资格的美容科看守设备的雇员孙政广给其做了隆胸手术,术后三次修补,最后一次,孙政广私自给全麻状态下的李美右乳注入国家严格限制使用的液体填充物奥美定,导致李美伤口不能愈合,感染化脓,危在旦夕。此案被全国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定为挂牌督办的大案。健康时报对此事有详细报道。
    案发后的2005年6月初,健康时报记者到三亚调查采访此事,三亚市卫生局医教科当时的科长蔡某告诉记者,2005年5月28日他们接到患者李美投诉,29日即展开调查,开始协调处理,31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行医事件,当事人孙政广已经涉嫌非法行医罪,即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但孙政广已经跑掉,妇幼保健院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要等孙政广归案,事情调查清楚后才能下结论,现在不好说。
     那么,孙政广是怎么跑掉的呢?
     蔡科长告诉记者,5月30日晚上,市卫生局为此事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参加协调会的有李美、美容中心主任曾浩、孙政广、保健院的医务科长等人。孙政广承认李美的手术是他做的,也承认他没有行医资格。蔡说当时能判定孙政广是非法行医。“那为什么又让孙跑掉了呢?”记者问。蔡说:“非法行医有可能是犯罪,但不是所有的非法行医都是犯罪,必须首先是非法行医,且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涉嫌犯罪。”
    根据常理推断,李美举报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美容科给自己造成严重伤害,市卫生局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手术者孙政广在卫生局的会议室当场承认手术是他做的,他没有行医资格,那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来进一步证明孙政广是涉嫌非法行医罪,以至于让其跑掉呢?
蔡科长解释说,当时认为是医疗纠纷,我们为患者负责,要先解决矛盾,责任下一步再追究,等找不到孙政广了,才意识到问题严重,赶紧报案。
    “黑收条”如查实的话,从上面显示的时间看,孙政广在5月30日分两次交了总计5万元保证金,得到“尽可能维护孙政广不付(负)刑事责任”的承诺后,逃之夭夭。第二天,也就是2005年5月31日,三亚市卫生局将此案移交公安。


非法行医者对黑收条有交待


    收到“黑收条”复印件后,健康时报记者立即赶赴三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三亚妇幼保健院黄副院长和周副院长承认该院有一名名叫陈某某(与黑收条的签收人同名)的工作人员,不过现在请假了,不在单位。二人出语十分谨慎。该院一把手王某在海口开会,接到记者的电话后,立即挂断。记者把电话打给海南省卫生厅主要负责人,该负责人听到黑收条一事后,十分震惊,表示此事必须认真调查清楚。当天晚上,海南省卫生厅主要负责人电话告知健康时报记者,三亚妇幼保健院院长王某说她没做黑收条的事情。但是不愿意与记者见面。记者感到不解,这是一次澄清事情的机会,为什么不愿意见面呢?
    健康时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负责侦破三亚隆胸案非法行医的办案人员处得知:孙政广是今年1月19日被延吉警方截获的。2005年案发后,孙政广就逃到了韩国,在韩国东躲西藏打工度日3年后,他又持着“孙政广”名字的护照回国。由于孙政广已经被三亚警方网上追逃,所以一入境,就在机场被截获。三亚警方去延吉带人的时候,延吉警方出具了一个证明,说孙政广是在回国投案的路上被截获的,算不算是主动投案,要看法院的认定了。
    至于黑收条一事,办案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他们已掌握了黑收条,孙政广也提到这个情况,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查清黑收条的来龙去脉,是整个案件的一部分。至于黑收条是个人行为、单位行为,还是另有隐情,有多少人涉及其中,警方正在调查之中。健康时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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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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