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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
时间:2016-09-12  来源:德福医疗纠纷律师网  作者:德福律师

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

 

所谓“复印”

就是您可以将部分病历资料直接复印出来,需要说明的是复印的病历资料除了书面材料外,也包括:胶片、影像资料等

所谓“封存”

就是将病历资料以档案袋装好

贴上封条、骑缝签字、写上日期

这样即使病历放在医院

也不能被单方开拆修改

 

 

封存、复印病历资料首先到医务处(科)提出

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复印件

证明自己的身份及与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

不是直系亲属的写好授权委托

 

封存、复印病历资料是患者或家属的基本权利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您可以复印: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九条您可以封存: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病历原件、复印件均可

只要可以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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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姜德福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临床工作10多年,任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门办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等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曾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敬业、勤勉、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曾在《中国卫生人才》等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医事立法等发表文章;作为课题小组成员参加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客户减收或者免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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